栏目主持:李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本期执笔:张玉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外交项目组成员,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中美经贸关系、美国经济。
参考消息网4月8日报道近些年来,WTO谈判、监督及争端解决三大职能均出现危机,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贸易*策审议机制形同虚设,唯一发挥作用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可能于年底停摆,WTO改革势在必行。
随着WTO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包括欧盟、美国、中国、印度等在内的发达成员国和发展中成员国先后就WTO现代化、透明度、争端解决机制等不同议题提出相关改革倡议。
近期,美国、中国、印度等部分WTO成员国围绕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SpecialandDifferentialTreatment,SDT)规则展开讨论,巴西总统博索纳罗在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会面后甚至宣布巴西未来不再在WTO框架下的谈判中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引发新的争议。
作为发达经济体大力推动的WTO改革议题之一,“特殊与差别待遇”将成为发达成员国和发展中成员国之间的重大分歧,在此轮WTO改革进程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不容忽视。
“特殊与差别待遇”:欧美推动WTO改革的重要抓手
作为关贸总协定(GATT)和WTO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特殊与差别待遇”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关税减让谈判中享有更优惠待遇的权利,通过自我认定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体系之中,并获得了优于发达国家的关税减让条件,为自身工业化及经贸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特殊与差别待遇”逐渐成为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对WTO改革问题上的重要分歧之一。
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认为随着国际贸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发展中成员国GDP总额、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等占全球比重迅速增加,继续通过自我认定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不仅使发达成员国面临不公平竞争,还阻碍了WTO框架下多边贸易谈判顺利进行。因此,必须通过改革“特殊和差别待遇”,重新对WTO成员国进行划分。
欧盟在年发布的《WTO现代化》文件中就此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包括对发展中国家设置“毕业”条款、未来协定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和现有协定的灵活条款等三方面,希望通过鼓励发展中国家“毕业”和不选择“特殊和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重新分类、实施相关援助、个案审议等*策工具逐步实现WTO成员国的对等待遇。
年以来,美国特朗普*府向WTO理事会提交《一个无差别化的WTO:自我认定式的发展地位威胁体制相关性》及修订版、《总理事会决定草案:加强WTO谈判功能的程序》等文件,阐释其WTO改革意见及方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还在《年贸易*策议程和年年度报告》中提出对WTO改革的四点总体意见,其中之一即WTO对发展中成员国的待遇必须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现状。
对“特殊和差别待遇”进行改革成为当前美国推动WTO改革的主要抓手。长期以来,WTO发展中成员国通过“自我宣称”的方式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美国认为,“自我宣称”为发展中国家的认定方式阻碍了WTO的发展。美国提出四类国家包括OECD国家、G20国家、世界银行认定的高收入国家、货物贸易总额占全球比例大于0.5%的国家,不得在今后WTO谈判中要求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
发展中国家面临冲击和挑战
面对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对“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上的一致立场,发展中成员国之间则存在一定分歧,将对发展中成员国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推动WTO改革提出挑战。
一方面,巴西宣布放弃“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成员在WTO中的合作形成冲击。一直以来,巴西在WTO多边贸易框架中呈现的是发展中成员国“领导者”角色,尤其是卢拉总统上任后,巴西同印度联手成立了由23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G-20联盟,在年坎昆部长会议上针对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加强本国农业补贴等提议发起挑战,反对发达国家农业保护主义,捍卫发展中成员国共同利益,不仅成功掌握了农业议题主导权,还使自身成为WTO中最具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年,作为金砖国家之一,巴西的新兴大国地位更为稳固。
近些年来,由于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巴西在WTO的作用式微,尤其是巴西总统博索纳罗上任后,巴西转变立场不再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相反决定加入世界发达经济体俱乐部OECD,不仅拒绝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成员国联合提交反驳美国有关“特殊与差别待遇”立场的文件,还在和美国的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WTO框架下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金砖国家之一,巴西的这一决定不仅有可能分化发展中国家合作,还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在此轮WTO改革中的影响力,对维护发展中国家在WTO下的发展权益带来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存在的争议,发展中成员国尚未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目前,中国、印度等多数发展中国家针对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对“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反对声音,已形成相对一致的立场。中国于年11月发布《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明确将世贸组织改革应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WTO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张,印度商务部长在年达沃斯论坛上也强烈主张继续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印度、南非、玻利维亚、委内瑞拉等10个发展中成员国还针对美国提案提出反驳意见,向WTO理事会提交《为促进发展和确保包容性、支持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相关性》文件,反对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有选择性地使用某些经济和贸易数据来否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
不过,到目前为止,发展中成员国有关WTO“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则的改革方案尚未出台。“特殊和差别待遇”有利于发展中成员国通过发展本国工业和制造业更好地融入到国际多边贸易体系之中,但在当下发达成员国极力阻挠发展中成员国继续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情况下,WTO多边贸易谈判停滞不前,将损害所有国家经济和贸易利益。因此,在维护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总体原则之下,发展中国家也需要尽力争取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权利,通过提出更为合理、细致的国家分类方案制定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则,以此积极获取发达成员国的认同。从WTO总体改革来看,发展中成员国也需更为积极地提出改革方案,而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中国需要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特朗普*府按其自身意愿改革WTO的决心逐渐凸显,美欧日先后举行5次贸易部长会议讨论WTO改革问题,也不排除发达经济体“另起炉灶”的可能性。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已经就WTO争端解决机制、透明度、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提出改革方案,这些方案根本上是让发展中国家让渡自身的发展权力,从而去实现发达经济体所谓的“公平贸易”。
在WTO框架下“特殊与差别待遇”实施多年的情况下,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依然巨大,发展中成员国的发展问题依然需要成为WTO的首要议题之一。WTO面临停摆也不应如美国所称是“自我宣称”的认定方式导致的,而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全球化时代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蔓延的产物。中国经济和贸易的快速发展受益于WTO及多边贸易体系,在此轮WTO改革中,不仅要联合广大发展中成员国找到改革方向,同时也应积极同欧洲、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合作,尤其是寻求中欧对WTO改革的共识,共同捍卫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系。